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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

1998-11-06 来源:光明日报 白泰平 我有话说

近年来农村工作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在一些地方农民负担过重,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致使农民反映强烈。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一是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对农民的收入水平和承受能力缺乏正确判断,使农民的集资、投劳的数量超过了实际承受能力;二是有些上级主管部门出于推动和规范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良好愿望,推出名目繁多的“达标”、“创优”活动,其中相当一部分不切实际,既干扰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又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三是有些领导干部盲目追求“政绩”,不分主次,一哄而上搞短期行为,造成浪费;四是目前乡村不属财政供给的脱产人员过多,经费不足,靠“摊派”养人;五是一些基层干部吃喝成风,甚至以权谋私中饱私囊;还有一些地方干部工作方法简单,把“三提、五统”与生产性支出混为一体,引起群众不满意。实际上国家给农业的支持很多,农民得到的实惠也不少,但宣传无力,结果形成农民生活改善了意见也增加了的状况。

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减轻农民负担要标本兼治。我认为,落实好全会的精神、标本兼治就需要从思想上认识、法规上明确、政策上落实、制度上约束并且要通过发展农村生产力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进行综合治理。首先要以三中全会《决定》和江泽民总书记讲话精神来统一我们的思想认识,要清醒地看到我国农业和农村的生产水平还很低,经济实力还很弱这一事实,办事情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同时要把减负工作当做事关党的农村政策能否落实、能否保持农村稳定发展的大事来抓。二要明确界定农民在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中的权利与义务。“三提,五统”必须控制在上年收入的5%以内,投工投劳必须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农业税费必须按税法缴纳。这些明文规定必须坚决执行。此外,在农业基础建设上的投入是需要的,但必须建立在农民自觉的基础上。三要切实落实三中全会提出“各行各业都要大力支持农业”的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增大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应该由政府承担的基础设施和建设任务不要交给农民,逐步使城乡居民对社会承担的义务趋同。四要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管理监督。村级政务、财务公开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切实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同时要加强乡级农经组织建设,使他们真正担负起指导农经工作的职责,要向农民宣传党的农村工作政策,特别是国家给农村的优惠政策,比如国家在实行“定购”“议购”同价后,国家使得每位农民得了利。只有农民全面了解了党的方针政策,才有可能使基层的民主决策科学化。四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各地实践经验表明,只有村级集体经济壮大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才能增强,战斗力才能提高。只有靠科教兴农、发展乡镇企业,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负担才能减轻。五要不断研究解决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实行精兵简政、政企分开,要提高基层干部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能力,要从全面和发展的角度考核干部,切不可把短期工作成果当成考核干部政绩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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